光明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月20日19时许,宝安区新桥街道新二社区发生一起疑似触电事故,宝安供电局沙井分局电力施工业务中标单位宝供供电服务公司工人在0236公变电房二楼电柜接电线时疑似触电,21时20分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媒体报道,台风“艾云尼”登陆导致全省普降暴雨,广州、肇庆等地市多人疑似在公共场所触电伤亡。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指示批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发生13起触电安全事故,造成13人死亡。市委常委、副市长庆生同志就“我市发生多宗触电亡人事故”信息作出指示:“最近触电致死事故多发,请市安委办分析案例,采取措施防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有效保障光明新区汛期涉电公共设施安全运行,规范涉电作业行为,坚决防范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涉电公共设施和涉电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涉电公共设施和涉电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杜绝麻痹和侥幸心理,深刻吸取市内外相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组织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汛期涉电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可能存在的汛期涉电公共设施安全隐患,迅速组织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梳理排查,确保无死角、无漏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严格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避免发生漏电等险情。新区经济服务局、供电局等部门要提高用电设施的安全级别,加强电缆、地下电缆沟、户外配电柜(室)的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配电柜(室)周边是否堆放可攀爬、超高等危及安全运行的物品;配电柜(室)外环境是否达到无坑洼、积水现象;常设安全警示标志(如户外架构上的“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户内外间隔门上的“止步,高压危险”等)是否齐全清晰及自动保护装置是否安全有效等隐患。光明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光明公安分局、光明交警大队要强化路灯、景观灯、广告牌、信号灯、公交站亭、治安视频监控、室外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地等各类用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类用电设施是否按要求进行电线套管,电线是否老化,是否按要求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电线破皮,插座、刀闸损坏和私拉乱接等现象。光明规土管理局、规划土地监察局、环保水务局要加强内涝点、易积水点的排查,严防重要用电设施建在积水点,并加强市政排水管网的疏导,加快暴雨积水排出,从源头减少触电的可能性。新区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并将加强涉电公共设施和涉电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进展动态情况及做法每周报送一次至新区安委办。
三、强化落实各项防触电事故工作措施。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电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用电作业操作规程,落实好针对性防触电安全措施:一是严禁无电工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涉电作业,严禁未经作业审批擅自使用临时用电器具和设备;二是电工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三是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所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标准,防止出现电气损坏、线路损坏、配电设施简陋、带病工作、乱拉乱接等现象;四是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做好检查维修工作记录;五是坚决顶格处罚一批无证上岗作业、违规违章作业等行为,并严肃追究违法当事人法律责任;对典型事故和违法行为要形成警示案例在相关行业领域及媒体公开通报,形成有效震慑。
四、认真做好各类宣传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触电事故预警,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防范要求;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作用,引导相关人员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避险和防范触电措施;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强对流天气、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下涉电安全常识,提升市民防范能力,避免暴雨天气涉水出行;要加强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特此通知。
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